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贸行业高风险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5106001-2023-000305
文  号:德开安办〔2023〕14号
发文日期: 2023-04-26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德阳经开区
关  键  词:德阳 经济技术开发区 安全生产委员会 办公室 印发 行业 风险 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 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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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机械铸造、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监管企业:

为防范遏制工贸行业高风险领域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德安办〔2023〕10号文件要求,经开区安办结合实际,制定了《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贸行业高风险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413


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贸行业高风险领域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省、市以及经开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深刻汲取近年来工贸行业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有效防范化解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背景

据统计,2022年全国工贸行业领域动火、有限空间、临时用电、吊装等高风险作业,以及粉尘涉爆、涉危险化学品、检维修、外委外包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589起、死亡609人,分别占事故总量的44%、46.6%,导致较大以上事故13起、死亡46人,分别占较大以上事故总量的81.2%、80.7%。2022年,我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42起,死亡41人,其中工贸行业事故18起,死亡17人,分别占全市总数的42.85%、41.46%。经开区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均为工贸行业事故),死亡2人全国、全省、全市以及经开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看,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加强工贸高风险领域安全监管,实施专项整治迫在眉睫。

二、工作目标

围绕控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目标,聚焦动火、有限空间、临时用电、吊装、涉危险化学品、粉尘涉爆、检维修和外委外包等较大以上事故易发环节,扎实开展工贸行业高风险领域安全“体检”,坚决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问责曝光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力争实现“四个100%”(高风险领域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100%健全落实、安全教育培训100%落实到位、风险辨识管控100%精准有效、事故隐患100%动态清零),努力实现高风险领域生产安全事故为“0”的目标。

三、整治对象

辖区工贸行业存在配套生产危险化学品装置的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规上和重点企业;单班作业10人以上的粉尘涉爆企业;以及存在动火(包括电气焊、明火、产生火花的切割等)、有限空间、临时用电、吊装、检维修、外委外包等高风险作业规上企业。

四、主要整治内容

(一)聚焦高风险领域建章立制。重点检查企业是否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动火、有限空间、吊装、检维修、涉危险化学品等有关制度,是否制订相应操作规程,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作业人员是否严格遵守,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等。

(二)聚焦高风险领域教育培训。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是否经培训合格上岗。岗位操作人员是否熟悉安全操作规程,是否了解事故应急处置措施,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作业前是否进行教育培训或安全技术交底;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后,是否及时进行岗前教育和培训;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时,是否统一管理、统一教育,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能教育培训等。

(三)聚焦高风险领域措施落实。重点检查动火、有限空间、临时用电、吊装、检维修等作业审批、风险辨识管控、应急救援、现场管理监护、发承包方安全管理;涉危险化学品采购溯源管理、分区分类储存、重大危险源管理、应急预案及演练、安全评价、设备设施,以及粉尘涉爆电气设备、除尘系统、场所设置等。

(四)聚焦高风险领域排查治理。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是否亲自带队检查,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班组人员等是否按“三管三必须”实施全面彻底的高风险领域隐患排查,是否针对排查的问题隐患,建立台账、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重大事故隐患是否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整改到位形成闭环等。

具体整治内容见《工贸行业高风险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清单》(附件1)。

五、工作重点

(一)摸清企业底数,健全台账。各行业部门、各街道要按照《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的规定,摸清梳理本行业领域、本辖区的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商贸、烟草八大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建立企业总台账。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筛选细分,建立粉尘涉爆、金属冶炼、有限空间、涉危险化学品,以及存在动火、临时用电、吊装、检维修、外委外包等高风险作业的企业子台账,并将总台账和子台账报送至经开区安办。

(二)紧盯关键环节,严查“三违”。各行业部门、各街道要紧盯动火、有限空间、临时用电、吊装、检维修、外委外包等危险作业,要对照《工贸行业高风险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清单》,全面排查整治,严厉惩处打击,坚决遏制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行为,推动“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全面转变。要紧盯2022年危险化学品使用专项整治验收发问题的整改,及时开展“回头看”行动,深化专项整治成效。

(三)紧盯关键少数,提升安全意识。各行业部门、各街道要按照市安办印发的《2023年度安全生产“喊醒”“教会”意识能力提升行动方案》要求,认真抓好“关键少数”安全管理能力及生产班组安全意识的提升。每次检查前,要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重点岗位人员等进行履职能力测试,确保认识到位、意识到位、能力到位。检查中企业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负责人全程参与,将法制宣传教育融入检查全过程。检查后,要邀请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共同查纠问题隐患背后的根源性深层次原因,破解安全管理低级循环,提高安全管理能力。

(四)推行柔性服务,提升安全水平。各行业部门、各街道要针对本行业领域、本辖区的实际,主动开展安全服务指导工作,充分发挥专家专业技术支撑作用,帮助企业解决“问题找不准、隐患不会改、整改不到位”问题,组织专家点对点、面对面指导企业全面辨识高风险领域安全风险,精准落实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可防可控、问题隐患动态清零,对基础条件差、管理水平低的企业,制定“一企一策”帮扶,体现服务温度。市安办将在冶金、机械(铸造)、有色(铝加工深井铸造)、涉氨制冷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技术“会诊”行动。各行业部门、各街道要正确处理监管与服务的关系,找准契合点,将服企惠企助企融入监督检查,以服务促监管、以监管促安全、以安全促发展。

六、整治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企业自查自改(即日起至2023年4月底)

各街道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提出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并迅速将专项整治工作传至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企业,督促所有工贸企业对照《工贸行业高风险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清单》,立即开展一次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的全员安全专题教育培训和主要负责人亲自带队的全覆盖无死角自查自改工作,确保人人知、人人查、人人改、人人会,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凡是企业在自查自改阶段发现并列入整改计划实施整改的问题隐患,监督检查时不再列入问题清单。重点监管企业名录、较大以上问题隐患以及自查自改清单、整改方案、专题教育培训相关资料(扫描)于2023年4月28日前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所属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查。各街道、各行业部门要严格督促企业按期整改到位,并将安全专题教育培训情况纳入监督检查内容。

(二)第二阶段:集中监督检查(2023年5月至11月)

各行业部门、各街道要建立专项整治企业名录库,并报送经开区安办经开区安办根据名录库企业数量、性质、规模、安全风险等级等,分级分类逐企确定检查企业,明确检查负责人,确保11月底前完成名录库企业全覆盖检查,专项整治企业名录库模板见附件4。

各行业部门、各街道要将专项整治与日常检查、“强安2023”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和专家指导服务有机结合,严格按照“启动会+现场检查+总结反馈会”、“企业主要负责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全程在场”模式和“带专家、带执法、带媒体,查深、查细、查实”的“三带三查”方式开展,充分发挥专家传技巧、监管人员学能力、记者曝光典型的作用,并根据专项整治情况,定期研判本行业领域、本辖区工贸行业高风险领域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适时组织相关企业召开问题通报会,警示辖区企业举一反三自查自改。

为高质量开展专项整治,市安办将组织市级交叉示范式(5月至7月)和督导帮扶式(每月开展1次)检查,对行动迟缓、问题突出或者整治不力的将约谈主要负责人并依法予以查处。

(三)第三阶段:回头看回头查(2023年12月)

各行业部门、各街道要紧盯在前期检查中发现自查自改流于形式、安全管理混乱、责任体系不完善、安全意识较差的企业认真开展回头看回头查。同时全面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的经验做法,不断深化改进,巩固整治成果。

七、工作要求

(一) 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要充分认清当前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要充分研判分析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将专项整治抓实、抓细、抓出成效。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找到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短板的方法和措施。要强化监管队伍的横向联动,精心挑选业务水平高、综合素质强的安全生产专家,加强经费保障,锚定目标倒排工期,督促企业扎实开展自查自改,分级实施全覆盖检查,保质保量、不折不扣完成各项任务。

(二)强化监管落实责任各行业部门、各街道要结合“强安2023”监管执法专项行动,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突击检查、杀回马枪等方式全力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督促企业彻底整改形成闭环管理。对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立即上报上级主管部门,采取警示约谈、通报曝光及行政处罚等措施,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加强宣传,强化震慑。各行业部门、各街道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加大专项整治的宣传报道力度,重点报道整治进展情况,曝光非法违法行为、重大事故隐患、典型案例,营造强大声势。专项行动期间各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至少在经开区宣传媒体曝光典型案例1次。

(四)跟踪问效,严格考核。专项整治期间,经开区安办将把专项整治推进情况纳入巡查督查重点内容和2023年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考评,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人员和专家进行通报表扬,对没有按要求开展的予以相应扣分,对开展不力的进行通报约谈。

各街道、各部门要明确分管负责人为本辖区、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人,并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专职联络员,加强信息报送,于4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实施意见、责任人和专职联络员名单,以及汇总后的专项整治企业名录库报送至经开区安办;5月开始,每月20日前上报专项整治统计汇总表,有创新举措或显著成效的随时报送;11月2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总结、典型案例曝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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