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点建设标准》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5106001-2022-000902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2-11-29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德阳经开区
关  键  词:四川省 作业 安全 试点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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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点建设标准(试行)

一、相关背景

2020年8月25日,应急厅正式印发《四川省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点建设标准(试行)》,有效期为2年。试行以来,我省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点从考试制度建设、信息化管理、人员配备、场地功能和设备配置标准等方面得到了大幅度加强,有力指导和规范了特种作业实操考试点建设,有效推动了我省特种作业考试工作向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迈进。为进一步提升全省特种作业考试标准化质量和水平,有必要继续施行该《建设标准》,以持续推进我省特种作业实操考试点建设,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二、出台过程

2022年7月,应急厅向各市(州)应急局征求了修改《建设标准》的意见,8月先后征求了厅机关各处(室、中心、局)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同时完成了《建设标准》实施情况后评估报告。经专家论证,建议对《建设标准》不做修改,去除“试行”二字,有效期为5年。9月政策法规处按程序通过合法性审查,形成了《建设标准(送审稿)》,提交应急厅厅长办公会审议。

11月14日,应急厅第6次厅长办公会审议并通过了《建设标准(送审稿)》。11月15日,应急厅正式印发《四川省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点建设标准》,从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三、主要内容

《建设标准》依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标准及考试点设备配备标准(试行)的通知》(安全监总宣教〔2014〕139号)、《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实际操作考试标准》(煤安监行管〔2016〕19号)和《关于做好特种作业(电工)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人事〔2018〕18号)的有关规定,落实应急管理部提出的“取消以问答代替实际操作的培训和考试方式”的要求,推进建设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点,规范特种作业实际操作考试工作。《建设标准》明确了实操考试点的建设通用标准、理论场地设备标准和特种作业54个操作项目的场地设备配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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