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长工作手册
发布时间: 2021-06-02 来源:德阳经开区 浏览次数: 打印

河湖长工作手册

(文字版)

目录

1.背景介绍

2.工作机构

3.河长体系

4.湖长制

5.河长职责

6.工作机制

7.附件和附图(略)


1背景介绍

1.1顶层设计。2016年10月中央深改组第28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河长制的意义在于: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2017年3月市委市政府印发《德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2017年5月德阳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的实施意见》,河长制工作在我市、区全面落地。

1.2立法情况。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实施)“第五条 省、市、县、乡建立河长制,分级分段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江河、湖泊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河长制首次明确入法。浙江、重庆等各省陆续专门立法,四川省也启动了河长制立法工作,2020年7月《四川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条例》已修订到第13稿。

1.3六大任务。中办国办意见中明确,河长制主要任务有六项,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执法监管。

1.4领导小组。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职责主要是建章立制,在完成了历史任务后,各级党委政府陆续撤销了该机构。省委省政府于2018年6月发文,撤销省级领导小组,同时设立双总河长,分别由省委书记和省长担任。市委市政府2020年4月发文,撤销市级领导小组,实行双总河长制。德阳经开区2020年8月发文,对应省市调整机构。

1.5三个不能代替。《四川省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中明确,各级河湖长和河长制办公室不得代替部门行政执法、不能代替部门“三定”职能,也不能取代河湖保护地方主体责任。

2 工作机构

2.1 总河长办。承办总河长会议,策划总河长巡河,发挥统筹、指导、协调、督促、考核等职责。德阳经开区总河长办设于住建局。

2.2 河长办。全称河长制办公室,承担和湖长制日常工作,督促、落实总河长、区级河长交办的事项,承担总河长办的具日常工作。德阳经开区河长办设于住建局。

2.3 联络员单位。协助对应级别河长推进相应河湖的河湖长制工作,具体职能主要有:协助河长开展巡河、调研,审定一河一策,编制四张清单,处理上级联络员单位交办问题,报送信息,督查、考核、问责等。

省市区联络员单位

河流级别

省级

市级

区级

绵远河

省级

省生态环境厅

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

生态应急局

石亭江

市级

市经信局

住建局

齐家堰

区级

工信局

2.4 推进办。绵远河市级推进办设于市公安局和市城管执法局,区级推进办设于生态应急局;石亭江市级推进办设于市经信局,区级推进办设于住建局;齐家堰区级推进办设于工信局。

3 河长体系

中办国办意见要求,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省、市、县、乡均设立总河长,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四级行政区域内主要河湖设立河长,由各级负责同志担任。四川增设村级河长,形成五级河长体系。德阳经开区的五级河长体系详见附件。

4 湖长制

2018年1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省市县各级纷纷发文落实将天然湖泊、沟渠、水库等水体纳入到河长制工作管理,河长制工作升级为河湖长制。德阳经开区辖区内纳入湖长制管理的水体有齐家堰水库、胜利堰、穿城堰、丁家堰、甲子堰、30支渠、40支渠等,辖区无天然湖泊。齐家堰水库设立区级湖长,其余水体均设立街道级湖长。

5 河长职责

河湖长为相应河湖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第一责任人,对相应河湖管理保护负总责。德阳经开区区级河长具体职责为(河长公示牌中公示内容):牵头制定一河一策保护方案,明确年度具体目标、问题、任务和责任四张清单,牵头组织对侵占河湖、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湖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对下一级河湖长履职情况及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督导、考核评估,强化激励问责;统筹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的重点工作及难点问题。

6 工作机制

6.1会议制度。总河湖长会议由总河湖长主持召开。研究决定河湖长制重要政策、重要规划、重要制度;研究确定河湖长制年度工作要点和考核方案;研究河湖长制表彰、奖励及重大责任追究事项;协调解决全局性问题。区级河湖长会议由河湖长主持召开。贯彻落实总河湖长会议工作部署;专题研究河湖保护管理和河湖长制工作重点、推进措施;安排部署河湖保护管理专项治理工作。

6.2 督查制度。督查督办主体有:总河湖长、河湖长、总河长办、河长联络员单位、党政办(目督)。督查内容为:重大事项落实情况,上级河湖长及相关机构交办问题整改情况等。

6.3巡查机制。河湖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侵占河道、围垦湖泊、非法采砂、乱占滥用岸线等情况;

(二)河道水面出现成片漂浮物(浮萍、水草、垃圾、病死动物尸体等)、河道内设有阻碍行洪的障碍物、河滩边垃圾杂物堆积等情况;

(三)未经批准擅自新建、改建、扩大排污口等情况;

(四)工业企业偷排、漏排,各类污水直排相关水域的非法排污情况;

(五)督查督办流域内涉水治理项目推进情况;

(六)河湖管理范围内渔业养殖、畜禽养殖、电毒炸鱼等情况;

(七)调查研究河湖管理保护的重大问题,推动解决涉水治理项目难题;

(八)历次巡查发现问题整改到位情况。

(九)其他有关污染河湖水质、破坏水环境、影响防洪、供水、生态安全等情况。

各级河湖长巡查频次

序号

巡河主体

巡查频次

备注

1

区级

总河湖长

每月至少1次

总河长办保存巡河记录

2

区级

河湖长

每月至少1次

联络员单位保存巡河记录,抄送总河长办

3

街道级

(总)河湖长

每旬至少1次

每月上、中、下旬分别1次,街道河长办保存巡河记录

4

社区级

河湖长

每周至少1次

社区保存巡河记录

5

社区级

日常巡查监管员

每周至少2次

社区保存巡河记录

7 河流概况

德阳经开区境内有省级河流1条(绵远河),市级河流2条(绵远河、石亭江),区级河流3条(绵远河、石亭江、齐家堰),其中石亭江和齐家堰为绵远河支流。

7.1绵远河概况。绵远河为沱江干流上段,发源于龙门山脉九顶山南麓,河源高程4285m,分北西两源,北源为黄土坑河,西源为长河坝河,至汉旺场出山谷口进入成都平原,流经隆兴、黄许、德阳市城区、德阳经开区、连山,在广汉三水镇易家河坝与石亭江、湔江汇合后称北河,并在金堂赵镇与青白江、毗河汇合后称沱江。绵远河河长126.9km,流域面积1222km2,河口高程436.0m,天然落差3849m,河道平均比降30.3‰。

经开区绵远河流域包括涉及旌东、八角井和工农3个街道办。绵远河左岸从凯江路大桥起,到宝凤社区1组止,左岸全长13.1km,右岸从雅河街起,到柳风社区14组止,右岸全长7.2km。绵远河在经开区境内干流河道长13.1 km,流域面积45.6km2

7.2石亭江概况。石亭江属沱江上游二级支流,发源于龙门山脉九顶山南麓,河源高程4088m。上段称平水河,下段为二道金河,至龙宝坪汇入头道金河后始称石亭江。自北向南流,流经什邡市红白、绵竹市金花至高景关出山口进入成都平原,在绵竹市景福乡亭江村入旌阳区境,流经经开区八角井街道办,在广汉市三水镇易家河坝与湔江汇合。入河口处高程451.0m,河长113.7km,流域面积1512km2

石亭江从八角井街道办大汉社区8组入境,从成绵高速石亭江大桥出境,境内河道长度8.7km,流域面积13.6km2;石亭江经开区河段为经开区与广汉市界河,经开区管辖范围为左岸约8.7公里,右岸飞地八角井街道福家社区十二组河岸约0.9公里。

7.3齐家堰概况。

齐家堰(上游段名称:寿丰河)为绵远河左岸一级支流,发源于双东镇境内的狮子山,河源高程650m,河道由北向南沿途流经双东镇、寿丰镇。境内齐家堰从双圣社区小河坝处分流出排洪支流,排洪支渠于凤嘴排入绵远河,干流继续南下至宝凤社区南端汇入绵远河,河口高程462.20m。齐家堰流域总面积115.8km2,河道全长29.2km,河道平均比降4.0‰。齐家堰是德阳市东山丘陵地区的一条主要山溪排洪河道,水系发育,溪流纵多,呈羽状分布,流域内主要支流有双东沟、杨家堰河、刁桥沟、双龙桥沟、烂泥沟、蟠龙沟等。

齐家堰在和新镇与八角井街道办边界入境德阳经开区,在境内河长9.3km。

7.4齐家堰水库概况。位于齐家堰八角井街道双圣社区段,为小型水库,库容55万立方米,水域面积0.02平方公里。齐家堰河又名寿丰河,水库依河而建,于1982年建成,为4扇连锁闸坝,集雨面积包括双东、寿丰等乡镇近200平方公里,最初具备发电、防洪、灌溉三重功效,建成投产后,因水资源不充沛,发电效益不佳而拆除发电设备,现仅有防洪和灌溉功能。2011年因洪灾受损实施大修,2018年投入10余万元进行全面维护保养,实施闸门除锈刷漆、电机全面检修维护等。2020年政府采购技术服务单位进行安全鉴定,鉴定结果为二类坝,总体来说是带病运行,但不影响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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